教育部及所屬機關(構)、學校「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」減量成果統計表

校園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如下:

1.適用範圍:
(1)一級行政單位主辦之會議、訓練及活動。
(2)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等區域舉辦之會議、訓練及活動(如外部單位租(借)場地,亦須符合)。
不提供免洗餐具、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,並採用相關替代措施。

2.正式實施期程:111年11月1日起。

3.請於辦理會議、訓練及活動時,膳食訂購以可重複清洗餐具及容器裝填之餐食(如鐵盒便當)為主,或提供便當以外非塑膠包裝之餐點,如點心麵包盒、水果盒、飯捲、飯糰、三明治、潛艇堡等;飲用水則提供飲水機或桶裝水/飲料,並宣導參與者自備環保杯,以環保綠行動來響應一次用產品減量,協力推動源頭減廢環境政策。